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,现有煤矿安全生产监控、监测设备技术上的不足和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,已经影响到煤矿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。针对这些情况,陆续推出了针对不同用户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煤矿安全解决方案,同时跟相关设备生产厂家开展深层次的合作,共同开发与之配套的监控软件平台,为煤矿以及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。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就是其中之一。 所以建立一个矿用人员精确定位系统,不仅可以提高煤矿的生产效率,更是关乎国本,尊重生命的明智之举。不仅能在事故发生后,提供及时的人员位置情况,更能快速有效的展开营救,在安全生产中也能明确的掌握井下人员分布情况,即能合理安排和调度工作,提高煤炭生产管理水平。
(1)一般要求
系统符合本标准的规定,符合MT/T1004—2006、MT/T1008—2006、AQ602—2006等标准的有关规定,系统中的设备符合有关标准及企业产品标准的规定,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标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和成套。
(2)环境条件要求
A.系统中用于机房、调度室的设备,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。
a) 环境温度:15 ℃ ~ 30 ℃;
b)相对湿度:40% ~ 70%;
c)温度变化率:小于10 ℃/h,且不得结露;
d)大气压力:80kpa ~ 106kpa;
e)GB/T 2887规定的尘埃、照明、噪声、电磁场干扰和接地条件。
B.除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,系统中用于煤矿井下的设备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:
a) 环境温度:0 ℃ ~40 ℃;
b)平均相对湿度:不大于95%(+25 ℃);
c)大气压力:80kpa ~ 106kpa;
d)有爆炸性其体混合物,但无显著震动和冲击、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。
(3)供电电源
A.地面设备交流电源
a) 额定电压:380V/220V,允许偏差-10% ~ +10%;
b)谐波:不大于5%
c)频率:50Hz,允许偏差±5%。
B.井下设备交流电源
a) 额定电压:127V/380V/660V/1140V,允许偏差; ——专用于井底车场、主运输巷:-20% ~ +10%; ——其他井下产品:-25% ~ +10%;
b)谐波:不大于10% ;
c)频率:50Hz,允许偏差±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