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煤矿井下作业
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、使用、维护与管理,充分发挥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,促进煤矿安全生产,国家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安装、使用、维护与管理要求。
监测井下人员位置,具有携卡人员出/入井时刻、重点区域出/入时刻、限制区域出/入时刻、工作时间、井下和重点区域人员数量、井下人员活动路线等监测、显示、打印、储存、查询、报警、管理等功能。
1.识别卡
由下井人员携带、保存有约定格式的电子数据,当进入位置监测分站的识别范围时,将用于人员识别的数据发送给分站。
2.位置监测分站
通过无线方式读取识别卡内用于人员识别的信息,并发送至地面传输接口。
3.传输接口
接收分站发送的信号,并送主机处理;接收主机信号、并送相应分站;控制分站的发送与接收,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,并具有系统自检等功能。
4.主机
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、报警判别、数据统计及处理、磁盘存储、显示、声光报警、人机对话、控制打印输出、与管理网络联接等。
5.并发识别数量
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同时通过识别区时,系统能正确识别的最大数量。
6.漏读率
携卡人员以最大位移速度和最大并发数量通过识别区时,系统漏读和误读的最大数量与通过识别区的识别卡总数的比值。
7.工作异常人员
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。
8.识别区域
系统能正确识别识别卡的无线覆盖区域。
9.重点区域
采区、采煤工作面、掘进工作面等重要区域。
10.限制区域
盲巷、采空区等不允许人员进入的区域。
11.最大位移速度
识别卡能被系统正确识别所允许的最大移动速度。